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对黔江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停停车场为商业配建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入口(出口)处设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公示牌,公示内容:“每小时收费标准为3元,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超出30分钟的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经核实,该停车支付系统有2种支付方式,一种是普通支付,另一种是优惠支付,由停车人自行选择,普通支付1小时8分钟应收停车费6元,而您选成优惠支付被收取8元停车费,其中2元用于购买优惠卷,可以在下次停车时使用。现场的工作人员没有给您解释清楚,造成误会,我局已督促该停车场工作人员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做好解释工作。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我局023-79223028。
再次感谢您对黔江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