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井河(上游段)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中井河(上游段)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中井河(上游段)流域综合规划 规划范围:中井河黔江段,流域面积549.4km2 规划水平年:2035年 规划总体布局: (1)防洪规划 规划流域内城镇防洪体系基本建成,乡村地区防洪主要是以中小河流治理和农村河道治理为主,提高防护山洪灾害的能力。 (2)水资源利用规划 依据“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兼顾‘三生’用水”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全面推进节水型流域建设,合理安排骨干供水工程以及灌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 (3)水资源保护 加强水源地保护力度,完善流域内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措施,保障饮水安全;以水功能区划为基础,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药化肥、禽畜养殖、农村垃圾等面源污染防治,逐步提高水功能区达标率,流域主河道地表水水质不低于Ⅲ类,并保持Ⅲ类水水质目标。 (4)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划定河流水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水域空间管控,建设规划流域水域生态涵养带,加强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 (5)水土保持 根据中井河(黔江段)水土流失的类型、特点、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以及发生发展规律,结合流域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本着“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遵循“大预防、小治理”的治理思路,科学合理地制定水土保持方略,达到综合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 (6)重要枢纽规划 规划具有场镇供水、农村饮水、农业灌溉等综合开发利用的小(1)型水库2座,分别是高坪水库和黄桥水库。 (7)流域综合管理 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水行政事物管理、提升管理能力,构建高效有力的综合管理体系。完善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落实流域防洪管理、水资源管理、生态保护管理等相关制度,建立跨地区的协调机制,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强流域监测站网、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提高水行政管理能力。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黔江区水利局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996933141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解放路539号(原水电局)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开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老师 电话:18203095184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6号B1-200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规划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污染源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规划项目片区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规划调整后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规划调整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区域环境调查,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环境质量现状及规划制约因素分析、污染源预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及规划的合理性分析、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监测和跟踪评价、困难和不确定性、环境管理和监测,环评结论及建议等等。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本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规划实施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规划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规划施工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规划调整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规划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规划的实施单位、规划设计单位、规划环评单位预算和有关部门反映。
规划实施单位:黔江区水利局 环评单位:重庆开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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