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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 居民住宅小区对社会临时车辆这样收费合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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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5 19: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今天是8月5日,我在黔江某住宅小区(因是本地人,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怕人说小心眼,计较几块块钱,故隐去具体小区名字)临时停车1小时4分钟,收费8元,前面有1次也是在这小区临时停车1小时1分钟已被收费8元。
          具说是这小区物业规定的:社会车辆临时停车,每小时4元,上不封顶。
         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一下:
1、黔江有住宅小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相关(或参照)文件吗?
2、在住宅小区临时停车1小时1分钟,收2小时的钱合理不?
3、在住宅小区内临时停车收费,“上不封顶”属不属于霸王条款?如果一直这样政府部门会不会睁只眼,闭只眼,不去管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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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8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黔江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小区停车收费有关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小区配套停车位收费标准
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黔江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14〕73号)中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收费规则有明确规定:室外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为小车2元/小时、12小时内不超过7元、24小时内不超过13元;室内普通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为小车2.5元/小时、12小时内不超过9元、24小时内不超过18元;室内特级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为小车3.5元/小时、12小时内不超过13元、24小时内不超过23元;停放时间以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住宅小区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超出30分钟的,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
二、情况核实及处理意见
市民自述在黔江某住宅小区分别临时停车1小时4分钟、1小时1分钟均被收2小时费用,按照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规则“停放时间以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停车1小时4分钟、1小时1分钟按2小时收费均无问题。
小区配建停车场应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因市民未提供具体小区名字,市民若发现乱收费及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可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12315。
再次感谢您对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79237791。同时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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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8 18:10 来自手机 来自 中国
1小时1分钟按两小时收费均无问题?
可以说那就是认人不认事,简直就是[请文明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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