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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小河,五瓶农药,一对叔侄,一起涉嫌使用农用杀虫剂“**”进行毒鱼的非法捕捞案。近日,黔江区公安局黑溪镇派出所在辖区河流抓获正在进行毒鱼的两人,揭开了这起案件背后的真相。
6月13日下午,正在家里休息的黔江区白石镇村民罗某甲的电话突然响起,电话那头传来侄儿罗某乙的声音:“叔叔,下河去搞点鱼不?”“有什么到家里来说。”罗某甲答复道。罗某乙立即去了罗某甲家,两人商量好后,罗某乙返回自己家中用塑料袋装上了用于毒鱼的工具:一个长约一米的网兜、五瓶农用杀虫剂“**”。
为了掩人耳目,两人刻意选择了一个人烟比较稀少的地方——白石镇白石二河口电站附近的后河(小地名)。两人沿着小路步行了大约1个小时,到达后河岸边。罗某乙拿出了五瓶“**”,选择好“最佳”投药位置后,两人走到河道内,罗某甲倒下去3瓶,罗某乙倒下去2瓶。倒完药后,二人便上岸将药瓶扔在了岸边的草丛中,然后等着被毒的鱼浮上水面。两人不仅等到了心心念念的鱼儿,还等来了黑溪派出所的民警。原来,两人的毒鱼行为被当地群众发现并立即报了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去现场,将正在用网兜捞鱼的二人抓获。因心存侥幸,一开始叔侄二人拒不承认毒鱼,说只是在捞鱼,但网兜里装着的和河道内漂浮着的野生鱼类,以及草丛里新鲜的药瓶,不容他们狡辩。经审讯,罗某甲与罗某乙二人对他们使用“**”毒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不止鱼类,连河里的螃蟹和水生昆虫都毒死了,对水体环境的破坏特别大。”办案民警李永强说道。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黔江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提醒:用毒鱼的方式捕鱼,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极大。广大群众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来源:平安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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