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黔江区为推进政务服务“一窗综办”改革,营造更加便捷舒适的政务服务环境,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和获得感,区行政服务中心对政务服务大厅部分窗口进行调整,调整如下:社保、就业业务受理窗口已迁移到3号楼A区1楼4-7号窗口;医保业务受理窗口已迁移到3号楼A区1楼27号窗口;水电气业务受理窗口已迁移到3号楼A区1楼19-21号窗口;公安业务受理窗口已迁移到3号楼B区2楼1-9号窗口,请大家相互转告。 一、3号楼窗口调整 公安窗口调整至B区2楼1-9号窗口; 发展改革委窗口调整至B区2楼10号窗口; 规划自然资源窗口调整至B区2楼11、12号窗口; 住房城乡建委窗口调整至B区2楼13、14、20号窗口; 生态环境窗口调整至B区2楼15号窗口; 消防救援窗口调整至B区2楼16号窗口; 城管窗口调整至B区2楼17号窗口; 水利窗口调整至B区2楼的18号窗口; 通讯窗口调整至B区2楼的19号窗口; 水电气窗口调整至A区1楼19、20、21号窗口。 二、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详细布局 图1:3号楼A区1楼办事窗口布局图 图2:3号楼B区2楼办事窗口布局图 即日(2024年6月11日)起,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承接办理线下、线上政务服务业务。本次窗口调整给大家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咨询现场导服人员。 咨询电话:023-79332211。 特此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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