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展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伟大成就,现面向全区6-12岁青少年开征集生态文化作品,有关事项如下: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区教委、团区委
二、征集内容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用宣讲视频展现新时代发展中,人们顺应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展现“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的风采。
用宣讲视频展现黔江的绿水青山,自然风光,记录山川、湖泊、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现状。
(三)生物多样生态之美
用宣讲视频展现黔江的生物多样性,记录动物、植物的千姿百态,展示黔江丰富动植物资源的生态之美。
(四)和美乡村生态振兴
用宣讲视频展现黔江田园风光、湖光山色、生态农业、森林康养、乡村旅游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体现生态“含金量”和发展“含绿量”同步提升。
三、征集时间
1、征集时间:2024年 5 月10日—2024年5月31日
2、网络投票: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31日
2、综合评选: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3日
3、结果公示:2024年六五环境日期间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四、征集要求
(一)短视频
1、投稿作品分辨率要求至少为1920*1080P,使用高清制式,手机、相机拍摄均可,格式使用MP4或MOV。
2、每个投稿作品时长60秒—120秒,片头时长不超过10秒,统一格式为:第一行“美丽黔江建设·我在行动”,第二行为“作品标题”。
3、投稿作品作者对作品拥有[请文明用语]、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视频作品正片可以做色彩调节、BGM以及音效处理,允许添加字幕和旁白。
5、投稿人需注明宣讲学生姓名、年龄、所在学校、联系电话。
(二)权责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2、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投稿作品仍由拍摄者保留对作品的各项权利,活动组织方和征稿平台拥有拍摄作品在本次征集活动宣传范围内非商业用途使用权。著作权归拍摄者所有,投稿作品将授予主办方及关联单位机构用于生态环境推广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新闻发布或其他媒体、线下展示推广等活动)使用作品,使用时将保留拍摄者署名权,使用地域不受限制,并允许主办方对作品进行修改和裁切。
4、投稿人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资格。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注意事项
1、投稿人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主办方将通过电话与入围作品投稿人联系获取原始视频文件,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
2、因投稿人未能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能收到相应获奖证书及奖金的,责任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五、评选方式
网络投票占比50%,由区生态环境局、区教委、团区委各派2名同志组成评委会进行综合评选,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六、征集方式
通过微信公众号投票小程序上传宣讲短视频。联系人:左磊,电话:19132782002。
七、参赛奖励
一等奖1名,证书+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证书+奖金800元;三等奖3名,证书+奖金500元;优秀奖10名,证书+奖金200元。
附件:视频作品片头格式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来源:黔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