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就您反映黔江民生燃气乱收费问题,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收费标准方面。按照《关于调整我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19〕40号)有关规定,黔江区居民用燃气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的是阶梯价格收费,具体为:一档气价为2.5元每立方米(540立方米),二档为2.98元每立方米(540-720立方米),三档为3.79元每立方米(720立方米以上)。
2.关于费用缴纳方面。经查,您于2024年4月10日15时在重庆黔江民生燃气公司缴费300元,缴费前已使用燃气481立方米,距第一档气价用量剩余59立方米。缴费时重庆黔江民生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将59立方米(金额146.57元)充至您燃气卡中, 剩余费用153.43元计为您账户本期结余,但工作人员未向您解释。2024年4月12日11时,您到重庆黔江民生燃气公司提出质疑,重庆黔江民生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已将结余费用(金额153.43元,51立方米)按照第二档气价(2.98元每立方米)充至您的燃气卡中。
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重庆黔江民生燃气公司加强员工培训,健全完善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市民安心放心舒心消费。
再次感谢您对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与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沟通,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85083831。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