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对于私搭乱建,城南办事处区别对待”舆情件已收悉,街道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调查处理此事,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在化粪池搭了一个小雨棚,来保护化粪池,然而城南办事处却以私搭乱建为由,将雨棚进行了拆除”一事,经核实,该化粪池上搭建的钢架棚为2023年国家下发的40个非农化图斑之一(图斑编号P2BH788,图斑面积为278.38平方米),按照要求此图斑必须拆除销号,在街道反复做工作,进行政策宣传后,您户于2023年12月19日自行拆除搭建的钢架棚。后经对接协调,积极争取,考虑您户生产生活实际,保留其原底部用木头,顶上用石棉瓦搭建的粪池和堆放肥料区域。 您所反映的“新黔农家乐在房屋被征收安置赔偿后,在距离征收房屋不足10米的地方将原二三十米的猪圈私搭乱建二楼一底几百个平方住宅,并且在其他老房屋周围都搭设大量雨棚面积超几百个平米”一事,经核实,您所反映的新黔农家乐,该处的房屋所有权为刘昌银,由其老宅基地改建。刘昌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刘波,小儿子叫刘国荣,反映的被征收房屋为刘波所有,享受征地拆迁政策属实,征地拆迁款未全额领取完。您反映的猪圈改建问题,据李波妻子冉燕自述,该处原为本户猪牛圈,原底楼为圈舍,楼顶用木板搭建作为二楼基础,二楼为木瓦结构,刘波于2022年5月左右在改造农家乐时将该处房屋进行改建,原占地未改变约100平方米,楼层较之前多扩建一楼,楼顶搭建彩钢棚,现状为二楼一底砖混,总建筑面积约为300平方米;刘波在该处房屋旁于2022年11月左右又搭建了一个面积约100平方米的钢架棚;在新黔农家后面有一栋房屋,为刘昌云小儿子刘国荣所有,二楼一底砖混,新黔农家乐房屋和刘国荣房屋中间坝子搭建了一个面积约为110平方米的彩钢棚,据了解已搭建多年。目前,街道已对新违法搭建的钢架棚发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原搭建的钢架棚将按照存量违法建筑处理,改建的猪圈也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后续处置。 给您生活带来不便和困扰敬请您理解与支持,我街道将继续采取强硬措施并跟踪落实您反映问题的后续整改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023-79333113。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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