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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 无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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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8 14: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请问政府,现在农村没有房的,想建个住房,原有宅基地被政府收回,但是不是本人签字,由于本人在外打工,现在一个人工作,父亲长年生病吃药,处于要人服侍状态,还要养两个孩子上学,配偶在接送孩子上学,现在处于生活压力,想在农村修建住房,现在没有地方修,问乡政府部门负责人,给的回应就是要自己到处走地方修,但是处于生活压力,一直无力高价买地建房,请政府部门看看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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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2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尊敬的市民: 您好!现就您关于“原有宅基地被政府收回该到何处建房”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黔江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农业农村委发﹝2020﹞60)精神,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区规定的标准。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承包土地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居住、生产生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1.无住房或人均宅基地面积未达到法定标准;
2.房屋属危旧房或位于地质灾害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
3.易地扶贫搬迁散户安置且预留拆旧建新周转指标的;
4.征地拆迁安置中明确为自选址自建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以下情形不具备申请条件:
1.人均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法定标准的;
2.将原住房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3.征地拆迁安置中明确为安置房安置或货币安置的;
4.占用国家已征收土地或已参加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并交易地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具体申请审批请您向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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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8 15: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
同问黔江政府,我也是没房家庭,媳妇迁户口要房产证,两兄弟分户要房产证。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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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3-1 1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关键我没有地方可以建房,一家老小没有地方住,我去问政府,就是不能建,要么花高价钱去其他地方买地盘来建,我自己的土地都不让建,而且我是无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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