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感谢你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现将你反映的出租车服务质量差一事的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实:你所投诉的出租车渝A8799T当值驾驶员张某于2023年9月7日00时45分在黔江区城西街道经营服务过程中存在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行为。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责令驾驶员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及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信用评价记3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我们将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提升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
黔江区交通局
2023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