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司法局命名了首批市级“枫桥式”司法所,我区冯家司法所被命名为“重庆市枫桥式司法所”。 近年来,黔江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平安黔江、法治黔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党建引领、安全首位、法治先行、服务至上、基层基础等作为固本之策,按照“党建引领、业务过硬、设施优良、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为维护黔江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悉,黔江区司法局冯家司法所多次获区级表彰,2016年被重庆市司法局评为“规范化司法所”,2018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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