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感谢你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现将你反映的出租车乱收费一事的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经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实,渝A5385T号出租车驾驶员于2023年1月23日10时28分,在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中学至小桥公交车站营运过程中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行为属实。
二、处理结果。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对该车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我们将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提升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
黔江区交通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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