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山台山小区交物业费后未开发票,严重怀疑该小区物业公司在偷税漏税”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安排责任科室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交物业费后未开发票问题,经核实,业主在交物业费后可持收据到该小区物业公司财务室(13栋)开具发票。现您可持交费收据到公司财务室开具发票。关于存在偷税漏税问题,经登录企业税务系统查证,该小区物业公司(重庆黔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A级纳税人,同时您也可进一步咨询区税务局。
针对您所反映的事情,我委将持续督导重庆黔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举一反三,在小区物业管理上更加精细,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如您对以上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区住房城乡建委物业管理科进一步咨询,电话023-79237918。感谢您的留言,请您以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多给我们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