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 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中,及时查处了一起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驾驶人冉某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对其驾驶证记12分。 11日晚,交巡警支队公巡三大队民警在正舟路儿童医院路段设置临时卡点,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21时18分许,执勤民警在对小型轿车渝AXXXX9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浓浓的酒气。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驾驶人冉某某的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冉某某交代,当天晚饭时喝了一瓶啤酒,然后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冉某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依法对其驾驶证记12分。 民警微言警语:广大驾驶人朋友,请务必提高警惕,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杜绝侥幸心理,相互提醒、及时劝阻,必要时请使用代驾服务。 来源: 平安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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