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 释法】 1 【案情简介】 重庆市 黔江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于2022年8月接到举报称“某有限公司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规定,未向劳动者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未履行劳动者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法定义务,未履行职业病患者定期康复检查和治疗的违法行为。”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到某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李某(化名)进行治疗康复的举报属实。 2 【案件处理】 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六)项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90天内改正的行政处罚决定。 3 【案例启示】 本案中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李某(化名)进行治疗、康复,不仅是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忽视,更是对相关法律的漠然。职业卫生工作不仅关乎劳动者本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职业病患者家庭及社会安全稳定。无论是执法者还是企业管理者都要站在劳动者的角度,充分认识到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性,依法依规,以实际行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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