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1月25日11时起,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范围
1.
黔江区城南街道;
2.黔江区城东街道已划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
3.黔江区城西街道已划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
4.黔江区冯家街道;
5.黔江区舟白街道;
6.黔江区正阳街道除已划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
7.黔江区黑溪镇除已划临时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
二、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临时管控时间暂定3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7.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生活保供人员、社区工作者、应急抢险人员、防疫指挥人员等凭工作证明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
未尽事宜,以黔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黔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