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黔江区法院黄溪人民法庭与杉岭乡派出所、司法所、平安办联合调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场兑现全部案款,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据悉,本案双方当事人因搭盖彩钢棚发生纠纷,工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了安全事故,法院判决双方均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双方又因几千元工程款发生纠纷,言语过激,对立情绪较为严重。为更好地定纷止争,法庭干警驱车前往杉岭乡现场办案,运用“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平安办一道稳定当事人情绪、查勘现场、释法明理。最终,在多方努力下,查明了案件事实、做通了双方工作、兑现了全部案款、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黄溪人民法庭将充分发挥“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作用,不断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的联系,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实现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通讯员:陶进 来源:黔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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