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目前我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是717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是581元/人.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消费支出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才能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实行差额救助。即:领取低保金额=低保保障标准-家庭人均收入。您所反映的“领取的低保金额少”与您的家庭收入相关。
您如果家庭收入或支出发生了变化,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调整金额。申请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调整金额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3.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