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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 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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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31 22: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今天我在城东卫生院买了一盒太极霍香气液12支装,共计花费45元,其中包括诊断费9元,药费36元,最后报销过后15.4元,请问现在的合作医疗机构是不是在做**生意,在外面药店到底需要多少钱,人民群众心知肚明,合作医疗年年涨价,就是为这样的**生意撑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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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5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必须通过重庆药品交易平台采购,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销售。经核查,您本次在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的太极藿香正气口服液,是该中心于2022年10月26日通过市药交所平台采购,采购价格为36元/12支/盒,中心采购后按36元/12支/盒销售符合政策规定。
您此次普通门诊就诊共花费45元,其中:一般诊疗费9元(医保支付8元、本人自付1元);藿香正气口服液36元,按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60%)报销21.6元。医保共报销了29.6元,个人自付15.4元,符合医保政策规定。
您提出的合作医疗缴费年年上涨是在为机构做**生意的问题,我们认为可能是您对当前合作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还了解不深,国家提高城乡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并同步提高财政补助,是充分考虑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新医药新技术的广泛运用,以及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导致老年慢性病患者人数不断增多、疾病谱变化以及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合理调增,可有效支撑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从而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的就医负担而规定的。医疗保障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害和侵占医疗保障基金,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欢迎到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行政中心二号楼B区3号大厅居民医保待遇科现场或拨打023-79245059电话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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