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黔江区公安局持续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不怠。8月22日,交巡警支队精准布控,迅速查获一起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日前,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HY****的轻型货车涉嫌严重交通违法,且该车辆已达报废标准。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支队立即对该车辆实施布控,同时联合白石派出所开展走访调查工作。 22日中午,民警于白石镇查获该车及其车主罗某某,罗某某对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处以罗某某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民警微言警语: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安全性低,驾驶这类车辆上路行驶易引发交通事故,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请广大驾驶人充分认识到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严重危害性,做到遵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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