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要求,现将拟表彰的屈孝敬、刘洪等同志见义勇为事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主要事迹 (一)屈孝敬见义勇为主要事迹介绍 屈孝敬,男,土家族,生于1986年12月1日,家住重庆市 黔江区马喇镇官庄村6组5号。 2020年7月13日18时许,在梁平出差的屈孝敬与同事一同到双桂湖散步,当行至距环湖路起点约200米处时,看见一女子跳进湖里并向湖深处走去,情况危急。屈孝敬见状,立即冲进湖里快速游到该女子身边,此时该湖水已迈过女子颈部,屈孝敬立即抓住女子的肩膀往回拖拽,用力将其拉至岸边,在同事的帮助下,将女子推举上岸,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二)刘洪见义勇为主要事迹介绍 刘洪,男,汉族,生于1996年3月26日,务农,家住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三龙村3组44号。 2021年10月1日21时许,刘洪驾车行至和林镇和林村7组一池塘时,看见有人在池塘边围观,并听见有人呼叫“救命”。刘洪立即下车查看,看见池塘中浮立着一个人在晃动,于是迅速跳进池塘游向池塘中央,及时抓住该人奋力游回岸边,在现场群众的帮助下将该人救上岸。刘洪及时下塘救人的行为,挽救了家庭,挽救了生命,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二、公示时间 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6日
三、意见受理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 联系人:杨君伟 联系电话:(023)53242083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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