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颈背疼痛于2021年11月17日下午五点半左右到 黔江区中医院针灸治疗,在治疗过后于八点半到家吃完晚饭疼痛加重,由家人立即送往黔江区中医院,患者在黔江区中医院两次就诊中黔江区中医院都没有给予患者任何辅助检查的情况下实施了封闭针(曲安奈德+利多卡因注射液),医方在注射封闭针过后患者立马手脚失去知觉,建议转中心医院治疗。
2021年11月17日23:00左右转入黔江区中心医院治疗,在中心医院做颈椎后路椎管内血肿切除术后六天黔江中心医院建议转重庆医疗水平更好的医院治疗。
在12月13日我们向卫健委提交行政调解申请书,经卫健委调解我们与黔江区中医院达成一致意见,共同选定了重庆市弘正司法鉴定所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现在医疗过错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黔江区中医院现在又不认可这份鉴定结果,试问:重庆市弘正司法鉴定所给予的鉴定意见书没有法律效力吗???
当时在卫健委的调解下我们跟医院达成一致意见就是:医方在收到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后,医院有过错,医方则按照过错垫支医疗费,现在黔江区中医院视患者的生命如儿戏,草菅人命。
我们是平民百姓,没有经济来源,因除医药费以外的其他费用至今都是我们自已垫支,每个月要一万多,我一个女人现在已经无力支付,我现在要求黔江区中医院垫支蒋廷相的所有医药费,我没有其他任何要求,我只想救人,我寻求政府帮助,希望解决医疗费用,我们的要求一点都不过分,患者上有老人,下有两个两岁多的孩子,医院现在不愿意负责,总是踢皮球把我们老百姓忽悠得团团转转,难道这个社会就没有公正,老百姓就只能等死吗??黔江区政府,黔江区卫健委对黔江区中医院蒋廷相医疗事故有没有进行调查?有没有本着对百姓负责的态度处理事情,解决事情? 有没有介入调查?有没有处罚,整改黔江区中医院的医疗行为?
希望黔江区政府,黔江区卫生委员会给予我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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