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你好! 感谢您对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注。现就您反映的“都多少年了,石家镇二组居委的房产证还没有落实,其他的也就算了,政府当初提倡到居民点修的房子,也没有房产证。每次问政府都是回答没下来,难道镇里就没有人处理这件事吗?”问题,说明和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之规定,请您准备上述资料到我局石家规划和自然资源所申请办理。 如你需对办证政策进一步了解,请到我局石家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咨询,联系电话:79549829。 再次感谢您对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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