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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对黔江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实,黔江区吉合汽车修理厂收费未实行明码标价,我局执法人员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同时,已督促该修理厂工作人员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做好解释工作。因修车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根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经与黔江区吉合汽车修理厂负责人沟通协调,商家表示愿意参与调解,因无法和您取得联系,请您尽快联系我局023-79222650。 再次感谢您对黔江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